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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保障条例心得体会8篇-kok全站登录

为了可以让自己的视野得到开阔,是可以进行心得体会的写作的,能够引起别人的共鸣的心得体会是容易得到别人的认可的,以下是推荐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党员保障条例心得体会8篇,供大家参考。

党员保障条例心得体会8篇

党员保障条例心得体会篇1

日前,中央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已进行了全面部署,这是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之后党内教育的又一次重要实践,如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党员干部要着力培养四种意识,不断适应新形势、新发展的要求,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学习成果运用到实践中。

解放思想,增强创新意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深化改革的新常态,对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观念、体制、方式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今天倡导科学发展,就是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就是要以一种创新的思维、创新的举措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科学发展不是不发展,也不是单纯地慢发展,而是一种健康的、可持续的、协调的发展。党员干部要按照五大发展理念要求,切实增强创新意识,加快思路更新、理念更新和知识更新,提升驾驭和适应新形势、新常态的能力水平,坚决破除固有思维、传统经验束缚,大胆运用改革的办法、创新的手段,不断解决发展道路上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 履职尽责,增强担当意识。责任是一种能力,又远胜于能力,责任是一种精神,更是一种品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每位党员干部都要清醒认识到,身处的位置和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给予的,同时还有一份重任。党员干部要珍惜干事创业的舞台,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始终保持等不起、慢不得、坐不住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在矛盾面前不回避、在困难面前不低头、在原则面前不让步,该做的事顶着压力也要做、该负的责冒着风险也要负,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不负重托、不辱使命。

立说立行,增强落实意识。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再科学的决策,落实不到位也只是镜中花、水中月。这就要求我们党员干部既要扯开嗓子团结各方力量,凝心聚力真抓实干,更要甩开膀子,干实事、创实绩,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对于上级定下来的工作、部署了的任务,要大力弘扬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精神,一项一项抓推进、一件一件促落实,不推诿塞责、不须臾应付,不欺上瞒下、不以假乱真,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意志,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快节奏、高效率、保质量地完成。

转变作风,增强奉献意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是基础,关键在做。党员干部要通过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各自的工作岗位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以党章党规约束自己的行为,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指导工作,不断在实践中强化宗旨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奉献精神,做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宠辱不惊、去留无意,不争功、不求名、不图利,把满腔热血和岗位职责化作励志图强、无私奉献的实际行动,真正为民谋福祉、为群众办实事、为社会做奉献。

党员保障条例心得体会篇2

党员保障权利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敬爱的党组织: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明确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赋予了每个共产党员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直到中央的各方面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这个权利与义务是维护党内团结、维护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崇高威信的重要法宝。

我们共产党党员都有行使的建议和倡议权利,是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和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内容。党员的建议和倡议是党的智慧之源。中国共产党建党80多年来的实践表明,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共产党党员有一份热,发一份光,形成集体智慧,党的事业才能不断发展壮大,党的宗旨和目标的实现,要靠我们每个共产党员团结全体人民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党的事业要兴旺发达,并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才能面对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而应对自如,并始终坚持正确的前进方向。因此,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是党的事业发展内在的必然要求,也是发展党内民主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只有保障号党员的民主权利,广开言路,开阔思路,充分听取广大党员的建议和倡议,我们的党内民主制度才能有一个广泛而坚实的基础,才能使党内民主制度真正符合全党同志的利益和要求。

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光荣一员,要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是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一种责任所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非常宏伟艰巨的事业,只有在实现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才能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集中全党智慧,保证党的决策正确有效实施,增强党的纪律和战斗力,使我们的事业顺利前进。《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保障党员积极、正确地行使建议和倡议权,有利于党组织准确及时地了解和掌握党员的真实意愿和要求,有利于我们党集思广益,不断改进工作。

保障好党员的建议和倡议权,使广大党员充分享有民主的权利发表自己的见解,为党的建设提出意见,让党组织的视野更开阔。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需要。不断发展的执政实践,要求我们党必须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搞好党的建设,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关键。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是不断提高健全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民主权利能力,把党内民主建设不断推向前进的动力,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需要。只有抓住党内民主建设这个关键,不断提高健全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民主权利的能力,党内民主的发展才会有可靠的组织保证和正确的方向,党的执政能力才能落到实处,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才能不断增强,党才能始终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才能形成凝聚剂共同奋斗。

每个党员都要十分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按照党员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的规定,正确行使权利。积极参与党内事务,探索和思考党的工作的成败得失,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遵守党的纪律,最大限度地发挥主观能动性,提出科学的、合乎客观规律的建议和倡议,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为党的事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党员保障权利条例学习心得体会二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由中共中央20xx年9月22日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发[20xx]19号) 要求各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 该条例是我们党关于保障党员权利方面一部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它的颁布实施,是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发挥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重要的意义。党员一定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严格遵守。党的xx大明确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权力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党的xx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再次强调到保障党员权利,全会后即正式颁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这些重大决定和重要举措,是党中央从全党工作的大局来谋划和作出的,具有重要意义。在这个大背景下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学习和贯彻,我感到十分重要,十分必要。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保障党员权利,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现实需要。执政能力建设是党执政后的一项基本建设。xx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按照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又明协调发展的要求,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一个方面的能力;提出必须转变和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等等。

贯彻落实全会的这些重要精神,切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一个现实的要求,就是切实保障党员权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因为,追根到底,党的执政能力来源工党的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而党员权利能否得到切实保障,作用能否得以充分发挥;直接关系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发挥,从而关系到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强弱。就转变和改进党的执政方式而言,党员权利能否得到保障,又直接关系到能否发展党内民主,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因此,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党员权利。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保障党员权力,是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我们党是用马克思主义力理论义理论武装起来的 先进党.我们的先进性体现在组织和制度上,就是坚持和实行民子集中制,就是每个党员都充分享有和行使权利,广泛参与。有效管理和切实监督党内事务。也可以说,党的先进性也表现为党的民主性。有了党的民主性,才能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 和创造性, 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的决策才能充分反映广大党员的意志、集中广大党员的智慧、汇集广大党员的力量,我们党才能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永远保持先进性。

党员保障权利条例学习心得体会三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党的性质的具体化。党员的义务是对党员的一种规范和约束,党员的权利是党内民主的具体体现,也是党员更好地发挥作用必须具备的条件。我们要正确把握好义务与权利的关系。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整体,是辩证的统一。

(1)党员履行义务,是党员在高度觉悟的基础上,为实现党的纲领、完成党的任务而自觉承担的责任,是党员行为的准则。党员行使权利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维护党的利益的重要表现和组织保证。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是共产党员党性的突出体现,是为着党和人民的利益和事业,服从和服务于党的中心任务和最终奋斗目标。

(2)党员义务和权利是相互依存的。党员享受党员权利以履行党员应尽义务为前提,同时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又需要一定的权利做保障。党员在党内如果不享受应有的权利,也就难以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样,只享受权利,不履行义务,也是错误的。如果这样,党员就成了党组织所不允许的“特殊党员”,而且事实上也必然丧失自己的权利。所以,党员要很好地履行义务,就必须正确地严肃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党员要充分享有权利,就必须严格地忠诚地履行党员义务。

(3)履行党员义务和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是做合格党员的具体标准和重要条件,党员义务是对党员的具体要求。在很多情况下,党员行使权利的同时,也是在为党尽义务;在尽义务的同时,也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统一于党的利益的基础之上,都是为巩固党的组织,提高党的战斗力,完成党的总任务和总目标的。那种把权利和义务对立起来、割裂开来,要求只享受权利不尽义务,或只要求党员尽义务,无视党员权利的做法都是错误的。

因此,每个共产党员都要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为此: 首先,要认真学习党章有关党员义务与权利的规定,深刻理解并时时地牢记在心。真正搞懂党章为什么要规定这一条,规定这一条的意义何在。只有这样,才能增强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的自觉性。

第二,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重在实践,每个党员都应时刻将党章所作出的这些规范体现在自己的行动当中。有的党员,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权利他都知道,道理也懂,但就是在行动上有差距,甚至完全不照着去做。这些党员,一定要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因为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是共产党员党性的鲜明体现,其目的都是为着党和人民的事业,都服从服务于党的中心任务和远大目标。党员履行义务,是党员在高度觉悟的基础上,为实现党的纲领,完成党的任务而自觉承担的责任;党员行使权利,是党员发挥作用,维护党的利益的重要表现。因此,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对于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有着重要意义。

第三,在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问题上人人平等。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权利,在党内具有最高法规的效力。这些规定,适用于每一个党员,无论这个党员职位高低、能力强弱、贡献大小、党龄长短。在我们党内,不允许存在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的特殊党员。另一方面,在我们党内,也不允许任何人剥夺党员享有的权利。党章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都明确规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

党员保障条例心得体会篇3

2020年11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条例》的修订,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权利、发挥党员主体作用的坚定决心,将为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供更加科学高效的制度遵循,有利于保护并激发广大党员干事创业热情,使我们党始终保持生机和活力。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推向深入,不但需要各级党组织强化纪律约束,强化自上而下的管理和监督,层层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也离不开全体党员从我做起,激浊扬清、扶正祛邪,更好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引导全体党员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主体意识,加大党内事务公开力度,拓宽党员民主监督知情渠道,创新形式为党员参与民主监督提供有效方式和便利途径,行之有效开展民主监督,旗帜鲜明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同一切可能动摇党的根基、阻碍党的事业的行为作斗争,切实提高党内民主监督实效,凝聚全党力量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条例》各项规定,既要以上率下,在履行义务、行使权利上立标杆、作示范,又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引导党员正确认识和处理义务和权利、责任与担当、行使权力与遵守纪律的辩证统一关系,做到依规依纪保障党员权利,进一步激活党员的细胞活力,激发党员投身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党员保障条例心得体会篇4

能参加此次第五十三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我感到非常荣幸,感谢各位老师和同学对我的信任和支持。我深知这是大家对我的期望及鼓励,同时又是一种压力。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我要做的还很多。

社会实践是我们课外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自我能力培养的一个重要方式,因此对于我们在校学生来说,能在课余时间进行实践活动,相当于给了我们一个认识社会、了解社会,提高自我能力的重要的机会。此次我们社会实践的地点定在了下沙高教东区的公交总站,大家集体身穿志愿者服装,免费为司机及乘客提供饮用水并且为乘客指路。期间,我的主要任务便是为初来乍到的乘客提供咨询,我和伙伴们细心的解答和服务,赢得了司机和乘客们的一致好评。

社会实践使我明白了我的社会责任感,身为一个学生不仅要有努力学习,好好工作的决心,更要有为社会,为祖国分担压力的行为。同时这次社会实践也让我们品尝到了帮助别人所获得的乐趣。我们也明白我们现在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的为自己规划,找到自己的发展道路。要通过社会实践切身的了解自己的专业,而不是一味的抱怨。要循序渐进的提高自己的能力,锻炼自己,让自己成为社会优秀的人才,为社会服务。

或许以前对党还没有很深的认识,所以就谈不上入党更就没有其动机了。通过此次的社会实践和几次课程的学习,我对党有了个全新的认识。上辈的人常说,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而如今,我们可以斩钉截铁的说:没有共产党就没有现代化的今天。现如今人民的生活水平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的国际地位越来越突出,这些都是共产党的功劳。党对于中华民族,对于中国,对于中国人民,是不可或缺的。

所以我向往党,一心一意想加入党,因为我想为实现共产主义理想,献身共产主义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要求入党。如今,我要做的就是提升自身价值,做好一名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了解和深入探讨党的作用,切实深入到同学实际学习生活中,做好模范带有作用,体现入党积极分子的高效战斗力。

通过开展这次活动,我们收获很大:我们明确了新时期学生的历史使命和肩负的重要任务,积极投身到新学期的学习中,踏实学习,积极进取,树立榜样,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在学习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真正走在普通同学的前列,一定要在行动上体现党员的先进性。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做国家合格建设者和可靠的接班人。

党员保障条例心得体会篇5

敬爱的党组织: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明确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赋予了每个共产党员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直到中央的各方面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这个权利与义务是维护党内团结、维护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崇高威信的重要法宝。

我们共产党党员都有行使的建议和倡议权利,是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和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内容。党员的建议和倡议是党的智慧之源。中国共产党建党80多年来的实践表明,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共产党党员有一份热,发一份光,形成集体智慧,党的事业才能不断发展壮大,党的宗旨和目标的实现,要靠我们每个共产党员团结全体人民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党的事业要兴旺发达,并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才能面对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而应对自如,并始终坚持正确的前进方向。因此,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是党的事业发展内在的必然要求,也是发展党内民主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只有保障号党员的民主权利,广开言路,开阔思路,充分听取广大党员的建议和倡议,我们的党内民主制度才能有一个广泛而坚实的基础,才能使党内民主制度真正符合全党同志的利益和要求。

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光荣一员,要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是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一种责任所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非常宏伟艰巨的事业,只有在实现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才能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集中全党智慧,保证党的决策正确有效实施,增强党的纪律和战斗力,使我们的事业顺利前进。《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保障党员积极、正确地行使建议和倡议权,有利于党组织准确及时地了解和掌握党员的真实意愿和要求,有利于我们党集思广益,不断改进工作。

保障好党员的建议和倡议权,使广大党员充分享有民主的权利发表自己的见解,为党的建设提出意见,让党组织的视野更开阔。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需要。不断发展的执政实践,要求我们党必须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搞好党的建设,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关键。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是不断提高健全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民主权利能力,把党内民主建设不断推向前进的动力,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需要。只有抓住党内民主建设这个关键,不断提高健全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民主权利的能力,党内民主的发展才会有可靠的组织保证和正确的方向,党的执政能力才能落到实处,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才能不断增强,党才能始终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才能形成凝聚剂共同奋斗。

每个党员都要十分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按照党员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的规定,正确行使权利。积极参与党内事务,探索和思考党的工作的成败得失,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遵守党的纪律,最大限度地发挥主观能动性,提出科学的、合乎客观规律的建议和倡议,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为党的事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2021年1月5日,中共中央发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我认真阅读并与2004年的条例作了比照。新《条例》内容有大幅度增加和新的重要概括,体现了新时代党建工作的新发展、新要求。

我认为,《条例》是党章的重要补充,是维护党员权利的重要武器,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生机活力,会发挥重要作用。

?条例》新在以下几点:

一、总则第四条,明确党员在党内的主体地位,要求党组织对此给予尊重和保障。《条例》第一次提出,党员要“将行使党章规定的权利作为对党应尽的责任,向党组织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我还特别注意到,在后面的保障措施中还提到,“党组织应当支持和保护向组织讲真话、报实情的党员,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

我觉得,党员用负责的态度把看到的不足、缺点和问题提出来,应该视为一种积极因素,是推动改革的动力。而且,这也是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条例》提到的这个问题,我们要很好地理解。

二、党员权利有了新的扩充,把哪些是党员权利,给以名目化。过去是条文叙述,现在具体为:党内知情权、接受党的教育培训权、党内参加讨论权、党内建议和倡议权、党内监督权、党内提出罢免撤换要求权、党内表决权、党内选举权、党内申辩权、党内提出不同意见权、党内请求权、党内申诉权、党内控告权等十三项具体权利。这些权利都有简明扼要的说明解释。

特别是明确提出党员的“党内监督权”,是对原条例和党章的重要补充。在保障措施一章中,还明确“党组织应当严格落实党内民主监督各项制度,畅通监督渠道,支持和鼓励党员发扬斗争精神,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大力反腐,取得了重大成果。现在进一步明确党员的党内监督权、党内提出罢免撤换要求权、党内控告权等,对于推动党内防腐倡廉,把党的干部置于广大党员群众的监督之下,使他们不能腐、不敢腐,会起到更大震慑作用和保证作用。

三、大大充实和发展了保障措施。第三章保障措施是整个条例的重头,占有较大的篇幅和条目(共有二十条)。这些措施,体现了《条例》开头提出的四条原则,即:坚持民主和集中相结合;坚持义务和权利相统一;坚持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充分全面保障党员权利。

保障措施首条(第二十条),明确提出了“党务公开”。“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确定党务公开的内容、方式和范围,保障党员及时了解党内事务”。保障措施新增加的还有第三十三条,即建立“激励机制”。这条提到,“正确把握党员在工作中出现失误错误的性质和影响,给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处理,保护党员担当作为的积极性。”而且提出三种具体情况需区别对待。这就对党员敢于改革和创新提供了条件。我觉得,当前形势严峻复杂,特别是处于第一线的党员,遇事敢于决断,敢于独立负责,不层层推到上级,这一条在党内是很需要的。现在有人遇事不办,只是请示报告,反被认为他组织观念强,实际是懒政。我们应当鼓励前者,批评处理后者。

四、对于党内决定重大事项的民主程序,作了较大的修改。第二十三条规定:“党组织作出重要决议决定前,应当通过调研、论证、咨询等方式,充分征求党员意见,在党内凝聚共识、汇集智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党内法规研究制定过程中,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征求党员意见。党的地方组织、基层组织研究作出重要决议决定,应当在本级组织管辖的一定范围内征求党员意见,一般情况下,对于存在重大分歧的,应当在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启动决策程序。”我认为这一条说明,我党是一个慎重的、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正确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党。我还认为,党的重大决定,应当首先是提交党的各级代表大会或选出的委员会按职权作出决定,体现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权威性。尽量避免先斩后奏,任何事都追认的情况,也让那些组织观念不强的领导者正确对待个人和组织的关系。

在第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八、三十一等条中,规定了党组织畅通多渠道为党员发表意见提供条件。可以看到,这些渠道在党的十八大后是逐步扩大的,如党的会议、报刊、网站、推进党代表联系党员制度、巡视中听取意见等。为了党员充分行使权利,还在第二十五条特别提出“党组织应当紧扣新时代党建工作特点和党员权利保障要求,创新保障党员权利的方法手段,为党员行使权利提供便捷渠道。”这就是说,我们还要不断总结经验,扩大党内民主。对于党员来说,说话还要注意场合,区分党内外,遵守党的保密纪律。

五、《条例》中原“责任追究”改为“职责任务和责任追究”。这里,对领导干部的要求,是重新写的。第四章第四十四条说:“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应当以身作则,带头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提高民主素养,平等对待同志,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营造党员积极行使权利的良好氛围。”“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应当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等。

对于侵犯党员权利,《条例》归纳了八个方面内容,都做了明确扼要的说明,是原条例没有的。例如四十五条第六项提出“违规违法使用审查调查措施,侵犯党员合法权益”就是很重要的一条。从胡耀邦同志主持制定《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开始,到现在我党专注党员权利的保障,我由衷感到党的伟大、光荣和正确。

第四十六条新增加了党员不正确行使权利,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应当进行依规依纪追究责任的规定,这是对每个党员说的,我认为很有必要。《条例》具体规定有五条,“公开发表违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观点和意见;制作、发布、传播违反党的纪律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网络信息或者其他信息”等,党员触犯了也要追究责任。我还认为,党员应当光明磊落、表里如一,不能当面一套、背后一套。

我认为,行使党员权利,首先是要求自己成为一个合格的党员。《条例》总则也是这么要求的。共产党员要有鲜明的马克思主义的信念,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不断学习和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这个基础上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和权利。当前,国际形势多变,国内建设和改革任务艰巨,我们要多为党和国家分忧,遵守纪律,不添乱、不信谣、不传谣,在任何场合,不忘自己的共产党员身份,认真履行共产党员职责。

通过研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我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教育。条例的威信在于落实,需要各级党组织认真努力贯彻好,也需要每个党员认真学习和掌握好。

2020年12月25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刻,党中央对2004年9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进行修订,凸显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新要求,对党员的权利行使做出了具体的详细规定。

修订后的条例共5章52条。条例在第二章中对党员享有的各项权利作出具体规定,用13个条文将党章规定的8个方面党员权利进一步明确细化,即:党内知情权、接受党的教育培训权、党内参加讨论权、党内建议和倡议权、党内监督权、党内提出罢免撤换要求权、党内表决权、党内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内申辩权、党内提出不同意见权、党内请求权、党内申诉权、党内控告权。

通过对《条例》的系统学习,我作为基层党员有如下体会:

一是深刻理解党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增强行使党员权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形势决定任务,任务决定工作重点和工作方式,这是唯物主义实事求是的根本工作方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都准确地分析了中国当前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指出了当前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方式。我个人理解,中国在共产党领导下,经历革命、建设和改革阶段,已经从站起来、富起来走向强起来。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对我们党员的要求也不同。革命阶段,是军事斗争为主,对党员主要是要有军事的素质;在建设、改革阶段,主要是经济、科技、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素质;而现阶段,党确定改革的总目标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对我们党员来说就是要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方面多做贡献,所以要增强积极行使党员权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增强党的观念和主体意识,培养积极行使党员权利的内在动力。

?条例》明确指出,“党员应当增强党的观念和主体意识,将行使党章规定的权利作为对党应尽的责任,向党组织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敢于担当、敢于负责,遵守纪律规矩,正确行使权利。”中国自古就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道理,每个党员对党都要有主人翁意识,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要从自己做起,从所在党组织做起,加强政治建设,提高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全面领导所在地区和领域各项工作的能力。

三是增强民主素养,积极营造行使党员权利的文化氛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发扬党内民主的重要性,自觉地把民主素养作为一种领导能力来培养,作为一门领导艺术来掌握。”在新时期,对党员的民主素养更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领导干部缺乏民主素养,就不会支持和保障普通党员行使权利,就走不好新时代的群众路线;普通党员缺乏民主素养,就不会积极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履行对党的责任,推进党的各级组织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四是增强斗争精神,补足积极行使党员权利之钙。

党员区别于普通群众的根本要素是坚持真理、敢于斗争。“四个伟大”战略布局,“伟大斗争”是第一位,没有斗争,其他都不会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说,“行百里者半九十。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全党必须准备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条例》规定,“支持和鼓励党员发扬斗争精神,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所以要不断增强斗争意识、培养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在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展现我们中国共产党党员的风采。

党员保障条例心得体会篇6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由中共中央2004年9月22日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发[2004]19号) 要求各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 该条例是我们党关于保障党员权利方面一部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它的颁布实施,是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发挥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重要的意义。党员一定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严格遵守。

党的十六大明确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权力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再次强调到保障党员权利,全会后即正式颁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这些重大决定和重要举措,是党中央从全党工作的大局来谋划和作出的,具有重要意义。在这个大背景下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学习和贯彻,我感到十分重要,十分必要。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保障党员权利,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现实需要。执政能力建设是党执政后的一项基本建设。

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按照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又明协调发展的要求,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一个方面的能力;提出必须转变和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等等。贯彻落实全会的这些重要精神,切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一个现实的要求,就是切实保障党员权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因为,追根到底,党的执政能力来源工党的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而党员权利能否得到切实保障,作用能否得以充分发挥;直接关系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发挥,从而关系到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强弱。就转变和改进党的执政方式而言,党员权利能否得到保障,又直接关系到能否发展党内民主,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因此,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党员权利。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保障党员权力,是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

我们党是用马克思主义力理论义理论武装起来的 先进党.我们的先进性体现在组织和制度上,就是坚持和实行民子集中制,就是每个党员都充分享有和行使权利,广泛参与。有效管理和切实监督党内事务。

也可以说,党的先进性也表现为党的民主性。有了党的民主性,才能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 和创造性, 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的决策才能充分反映广大党员的意志、集中广大党员的智慧、汇集广大党员的力量,我们党才能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永远保持先进性。

党员保障条例心得体会篇7

近日,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下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新修订的《条例》共5章52条,将党章规定的8个方面党员权利进一步细化,党员权利名称更加鲜明、内容更加具体、边界更加明晰,是党的建设重要理论创新,能够更好地保障党员的权利。广大党员在行使权利的同时,更要牢记义务、责任、纪律在前,要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戒。

要以绝对忠诚铸品格。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对党忠诚、永不叛党,是党章对党员的基本要求,也是每个党员的应尽义务和必备政治品格。党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只有对党忠诚,党才有凝聚力、战斗力,才能上下一心带领人民战胜一切艰难险阻,党员才能一心一意地干好事,才能把工作做到人民群众的心坎里。对党忠诚就要绝对忠诚,无条件地、不掺任何杂质地忠诚于党。要学习好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尤其是最新成果,更加坚定理想信念。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定地、不打折扣地把党中央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积极具化于日常工作之中,在实践中锤炼绝对忠诚,以绝对忠诚不断指导实践。

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体现党员的责任和担当。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我们党的初心和使命,只有做到全心全意为民,才能让人民的幸福、民族的复兴行稳致远。要民字为上,将人民置顶于心、倾注于情,站稳群众立场,把群众当成自己的亲人,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时时处处为群众着想。要全字当头,全神贯注听民声,尽心尽力解民忧,在为民事业中投入个人的全部精力。要无字打底,以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情怀,忘我工作,不计个人得失,甘于无私奉献,敢于牺牲小我成就人民需要之大我。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个人价值的追求,矢志不渝地为党和人民的事业永远奋斗。

要以自觉自律守党纪。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有规矩,权利才能得到有效保障,守好规矩,才能更好享有权利。保障党员权利离不开严明纪律要求和严肃责任追究。在新修订《条例》的第四十六条,集中规定了党员不正确行使权利的5种情形。作为党员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要不断提升个人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做到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时刻严于律己慎独慎微,不要低估权力的腐蚀力,不要高估自己的免疫力,不要无视纪律的约束力。同时,要敢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主动维护好党规党纪。要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守住底线,不踩红线,不闯雷区,时刻筑牢拒腐防变堤坝。还要以榜样为镜,向先进学习,作清正廉洁表率。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作为党员,要想更好地行使权利,就要正确处理好义务与权利、责任与担当、行使权利与遵守纪律的关系,在辩证统一中行使好权利。

党员保障条例心得体会篇8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正在全国各地党组织中普遍展开。中央提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目的,就是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通过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一名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

要讲政治、有信念。中央把讲政治、有信念作为合格党员的首要标准,可以说具有鲜明的现实针对性,凸显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理想信念的重要性。讲政治首要的是向中央看齐,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讲政治、有信念,首先要进行学习。通过学习党章,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站稳立场、明辨是非,旗帜鲜明的批驳错误言论、纠正错误做法、消除认识偏差。以来,就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要通过系统研读来悉心领会。

要讲规矩、有纪律。邓小平同志讲过,我们这么一个大党,力量从何而来,一靠理想,二靠纪律。没有纪律就是一盘散沙。要深入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时刻守住底线。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讲纪律条规,更重要的是讲政治规矩,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在大是大非面前,在关键时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始终与党中央和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做到令必行、禁必止,不打折扣、不做变通。

要讲道德、有品行。道德和品行是一个人的灵魂。讲道德首要的是全体共产党员都要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之成为日常学习工作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党员干部的言行举止对一个地方和部门的风气具有明显的示范引导作用。如果忽视了做人,不仅败坏社会风气,而且损害党的形象和威信。因此,一名党员干部必须切实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要讲奉献、有作为。同志曾在一篇文章中写道:我们共产党人讲奉献,就要有一颗为党为人民矢志奋斗的心,有了这颗心,就会痛并快乐着,再怎么艰苦也是美的,再怎么付出也是甜的,就不会患得患失。党员本应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增强为民用权的意识和为民谋利的能力,把为民办实事作为履职尽责的根本,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第一标准,诚心诚意为人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时隔16年,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的进行时,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新形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再度修订,就是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重大举措,体现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精神,反映了当前保障党员权利的新情况、新要求。《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学习好、运用好、贯彻好这个条例,是当前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通过学习,我们看到,修订后的条例共五章52条,党员权利名称更加鲜明,内容更加具体,边界更加明晰,正确认识和处理权利和义务、责任与担当,行使权利与遵守纪律的辩证统一关系,是党的建设重要理论创新,修订后的条例坚持义务与权力相统一,在明确权利保障权利的同时,强调正确行使权利的相关要求,指出党员行使权力必须以履行义务、担当责任、遵守纪律为前提,比如新增第四条规定:党员应当增强党的观念和主体意识,将行使党章规定的权利作为对党应尽的责任,党的历史使命要靠千千万万党员卓有成效的工作来完成。必须激发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热情,增强党的生机活力。《条例》第二章,将章名“党员权利”修改为“党员权利的行使”,对党员享有的各项权利作出具体规定,强调党员要本着对党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积极主动行使权利,《条例》还设立“保障措施”专章,新增了很多保障措施,比如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等,保障党员权利离不开严明纪律要求,严肃责任追究,修订后的《条例》将严明纪律规定的精神贯穿全篇,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比如第四章,集中规定了党员不正确行使权利应当追究责任的五种情形,进一步严明了权利行使的纪律要求,以严格责任、落实责任引导和监督党员正确行使权利,修订后的《条例》将更加有利于提高党员权利保障工作水平和效果。此次《条例》的修改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各级党员享有的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的尊重和保护,是以“德”、以“法”治国的又一项重要举措,其中不乏对党员权益各项人性化的保障和关怀,这种人性化的色彩也贯彻了《条例》的始末,党组织对党员严管厚爱的态度可见一斑。《条例》对党员权利的保障措施作了进一步规定,在各部门以及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保障党员绿色作文网权利方面应承担的责任作了更具体明确的界定。在对侵犯者责任追究的相关内容中,更多体现了我党以“法”为手段,严格严肃党纪的宗旨。对于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主体与行政乃至司法的处理,从最大程度上保障了党员的合法权益。这对进一步发挥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有着积极的作用。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保障党员权利是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基础。事实证明,没有党内民主就没有党的兴旺发达,什么时候有了党内民主,我们党和党所领导的事业就充满生机,党内民主受到削弱和破坏,党就会犯错误,党的事业就会遭受严重挫折。因此,我们党历来重视保障党员权利,非常重视巩固和发展即有集中又有民主,即有纪律又有自由,即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保障党员权利的意识,增强正确行使自身权利和自觉维护其他党员民主权利的意识。努力将保障党员权利的各项规定转化为自己在日常工作和学习中的自觉行动,坚决抵制违反该条例的各种行为,确保条例的各项规定能落在实处。作为共产党的光荣一员,我们要对党内事务有跟多的了解和参与,这是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也是我们的责任所在。

每个党员都要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按照《党章》《条例》等党内法规,正确行使权利,积极参与党内事务,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不折不扣践行“两个维护”来为党的事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我们也要把对《条例》的学习、落实与我们警察队伍的建设结合起来,与我们场所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从严治党与从严治警相结合,把维护党员权利与从优待警结合起来,以严明的纪律和严格的规章制度来保障民警各项法定权利的有效实现。我们要实现公正执法的有章可循和文明执法的有序推进,既要发挥好维护社会安定的刀把子作用,还要体现出服务人民的宗旨意识,赢得人民的敬警拥警;我们要带头尊法、守法、用法,依法解决工作开展的后顾之忧,落实好作为警察的权利保障,让大家在工作中有归属感、职业自豪感,让我们的警察能感受到来自各级各方的护警爱警。让严明纪律和权利保障成我们这支队伍健康有力发展的双翼,让党的好制度好政策为我们的忠诚履职、破浪前行保驾护航。

2020年12月25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刻,党中央对2004年9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进行修订,凸显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新要求,对党员的权利行使做出了具体的详细规定。

修订后的条例共5章52条。条例在第二章中对党员享有的各项权利作出具体规定,用13个条文将党章规定的8个方面党员权利进一步明确细化,即:党内知情权、接受党的教育培训权、党内参加讨论权、党内建议和倡议权、党内监督权、党内提出罢免撤换要求权、党内表决权、党内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内申辩权、党内提出不同意见权、党内请求权、党内申诉权、党内控告权。

通过对《条例》的系统学习,我作为基层党员有如下体会:

一是深刻理解党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增强行使党员权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形势决定任务,任务决定工作重点和工作方式,这是唯物主义实事求是的根本工作方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都准确地分析了中国当前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指出了当前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方式。我个人理解,中国在共产党领导下,经历革命、建设和改革阶段,已经从站起来、富起来走向强起来。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对我们党员的要求也不同。革命阶段,是军事斗争为主,对党员主要是要有军事的素质;在建设、改革阶段,主要是经济、科技、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素质;而现阶段,党确定改革的总目标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对我们党员来说就是要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方面多做贡献,所以要增强积极行使党员权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增强党的观念和主体意识,培养积极行使党员权利的内在动力。

?条例》明确指出,“党员应当增强党的观念和主体意识,将行使党章规定的权利作为对党应尽的责任,向党组织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敢于担当、敢于负责,遵守纪律规矩,正确行使权利。”中国自古就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道理,每个党员对党都要有主人翁意识,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要从自己做起,从所在党组织做起,加强政治建设,提高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全面领导所在地区和领域各项工作的能力。

三是增强民主素养,积极营造行使党员权利的文化氛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发扬党内民主的重要性,自觉地把民主素养作为一种领导能力来培养,作为一门领导艺术来掌握。”在新时期,对党员的民主素养更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领导干部缺乏民主素养,就不会支持和保障普通党员行使权利,就走不好新时代的群众路线;普通党员缺乏民主素养,就不会积极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履行对党的责任,推进党的各级组织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四是增强斗争精神,补足积极行使党员权利之钙。

党员区别于普通群众的根本要素是坚持真理、敢于斗争。“四个伟大”战略布局,“伟大斗争”是第一位,没有斗争,其他都不会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说,“行百里者半九十。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全党必须准备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条例》规定,“支持和鼓励党员发扬斗争精神,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所以要不断增强斗争意识、培养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在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展现我们中国共产党党员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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